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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由单位照常发放。 2.因已评定伤残等级,所以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改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工伤保险待遇,鉴定为6级伤...
工伤保险待遇对工作是否有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必须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等三个要素。只要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就不需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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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7、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工伤保险费率每一至三年确定是否浮动,由统筹地区人社局会同财政局、征求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按国家规定确定本地区各行业费率标准,报政府批准后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三、关于单位费率的确定与浮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工伤保险费率,并可依据上述因素变化情况,每一至三年确定其在所属行业不同费率档次间是否浮动。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统筹地区工伤保险最低费率不低于本地区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并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国家工伤赔偿标准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一般下列费用工伤保险会承担的。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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