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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步骤如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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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根据我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9条的规定,临时身份证只能在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领取,不能异地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第九条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第十一条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一、办理材料:1。申请人必须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2、在居住地出具的有效期内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中的任何证明;3、更换证件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4、填写《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申请表》;5、个别省市还需要一定年限的社保证明。二.办理流程: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异地受理点申请居民身份证,填写《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申请表》,缴纳证件费用。其中,申请更换的居民身份证,申请更换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三.办理地点:申请人可以就近向居住地内任何户籍派出所受理窗口申请。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提供原件验证,不收缴)。 2.本市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明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3.身份证不需要挂失,也不需要公告声明遗失,挂失和公告无任何法律依据。 4.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5.当然公告声明遗失的行为,可以做,是自愿的行为。 6.你现在的身份证和和丢失的身份证还是都能使用的,无法把丢失的注销掉。两者的区别是印在身份证表面的“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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