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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
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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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原公司应及时办理停保和减员,并协助员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需要注意的是,社保的钱不能取出,只能够进行转移。 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离职后只可以进行保险转移,且只能转移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公司缴纳部分是不予转移的。 如果想取出,只有三种情况可以提前取出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一是参保人员死亡的; 二是出国定居的; 三是省外的农民工回原籍定居、原籍社保部门没有以个体名义缴养老保险费的相关政策规定。
1、劳动者辞职的,其社保是不能退的,但是可以转移,也可以暂停缴纳,等找到新的工作以后,再继续缴纳。 2、离职后,原单位从其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劳动者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账户内,让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3、如果新单位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以下为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4、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将劳动者的个人账户做减员,即从该的社保账户里将你减去。减员后,单位会将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交还于劳动者。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社保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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