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军人在结婚登记时仍应出具由单位开的婚姻状况证明。根据规定,军人进行婚姻登记时,其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
军人结婚应有下列程序:1、军人应当向单位提供恋爱报告,单位对恋爱对象负责政治审查。根据《规定》要求,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结婚登记的程序是: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军人进行婚姻登记时,其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二个环节。第一,申请。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证明(非军人方)。 (2)居民身分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 (3)军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须就其婚姻状况进行签字声明)。所谓婚姻状况,是指当事人属于未婚、,还是丧偶等情况。如果是离过婚的人申请结婚登记,还应出示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自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所有这些,都是申请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缺一不可。第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审查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是未达到的。二是非自愿结婚的。三是已有配偶的。四是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是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3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