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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以下的内容: (一)申请人权利 (1)申请复议权; (2)委托权;在行政复议中,复议申请人可以书面委托行政复议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
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义务有哪些的问题解答:义务: 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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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人的权利拉来说,1.申请复议权 2.委托权 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行政复议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 3.查阅权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4.申请回避权 申请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被申请人认为复议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复议案件的,有权申请复议人员回避 5、申请听证权 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申请人可以向复议机关提出听证要求,由复议机关决定是否举行听证 6.撤回复议申请权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7.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和调解协议权 8.申请执行权 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复议申请人有依法申请执行的权利 9.诉权 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复议申请、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可在法定时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我们知道了行政复议申请人享有哪些权利,接下来再来了解下行政复议申请人须履行哪些义务。行政复议申请人的义务如下: 1.在复议过程中,复议申请人应自觉遵守复议纪律,维护复议秩序,听从复议机关依法作出的安排 2.自觉履行已生效的复议决定 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①被申请人有全面接受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审查的义务。②有向复议机关提供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和证据的义务。③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的义务。④有履行行政赔偿的义务。申请人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在税务行政复议中可以充当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的主要有:律师、法人或其他组织内部推荐的人、公民的近亲属。代理人具有的特征:①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申请人)的名义参加税务行政复议活动,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复议活动。②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参加税务行政复议活动,超越代理权限所作的行为,对被代理人没有法律效力。③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参加复议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④代理人的代理活动以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为目的。
申请人的权利是:(一)依法提起复议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人可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二)撤回复议申请的权利。在提出复议请求后,复议机关作出裁决前,申请人可以撤回复议申请。(三)有委托代理权。(四)依法请求被申请人履行复议决定的权利。复议机关如果作出变更或者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而被申请人在复议决定生效后仍不执行的,申请人可向复议机关申诉。(五)有权请求税务机关赔偿侵犯其合法权益而遭受的损失。(六)抽象行政行为提请审查权。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可以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所指的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对不予受理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不予受理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不予受理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为被告。 2、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中: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为被告;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或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复议决定变更或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 3、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申请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被申请人为被告。 4、对复议范围第(一)项所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范围第(一)项以外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选择了申请复议的,在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复议决定或者复议决定之前,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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