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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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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是否退还,关键要看是哪方违约。如果是房屋出售方违约,定金需要双倍退还。如果是购买方违约,那么定金是不退的。
1、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3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据此看出,返还定金的条件是“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丧失定金的条件为“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故买受人应当在约定时间与地点继续磋商合同事宜,否则将丧失定金。认购书分为已决条款与未决条款,已决条款不得变更,需要磋商的是未决条款与已决条款的细节部分,进行磋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不能订立的,属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定金可以返还。 购房者和开发商约定了定金条款后,要知道哪些情形不适用定金罚则,哪些适用。如果开发商违反双方的约定,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要知道如何退还购房定金。定金可以保障买受人利益,也可以变成购房陷阱。及时向律师寻求寻求解决定金纠纷的法律意见可以最大限度地越过陷阱、避免损失。 在目前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上,许多开发商(更多的是楼盘代销商代理)都会要求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先签署一份“楼宇认购书”,并预付一笔购房定金。很多购房者认为定金时对自己的保障,但却不尽如人意。哪些情形不返还购房定金,购房者如何索要双倍定金?请看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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