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
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孩子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如何与孩子面会交往?时间如何?方式如何?地点如何?都可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协议公证即可。 1、办理转移委托监护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监护人、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的证明; (4)监护协议草稿;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2、委托监护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受托监护人、委托监护人、被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等); (2)被监护人需要委托转移给他人监护的原因; (3)受托监护人的监护能力; (4)受托监护人的意思表示; (5)被监护人是年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要有其接受监护的意思表示; 3、办理监护权协议公证,公证员应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委托监护人、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十六周岁以上公民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 (4)监护权资格证明,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 (5)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
孩子抚养的变更,有两种形式: 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 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应当注意的是,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双方对此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另行起诉。这是因为,这一在新情况下提出的诉讼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的离婚问题和夫妻财产的处理问题,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之时不存在(或已解决)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因此,它不是原离婚案件诉讼程序的继续,也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错误的纠正,所以,应当作为新的案件另行起诉。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所以,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通过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需要具备以上几个法定条件之一,当然也可以是其他法律认可的证据和材料,同样可以提起诉讼。
监护权及政府负担经费时间。实行家庭寄养后,寄养儿童的监护权仍然由民政部门所有,寄养儿童的户口等保留在原地,不变更姓名,寄养儿童年满18岁之前,其生活、医疗、教育等费用由政府负担。四、寄养可变领养在此期间,家庭如果想改变寄养关系,领养寄养儿童,可向市福利院提出申请。经批准领养后,寄养关系自动解除,对儿童的监护权也由民政部门变更为领养家庭,儿童的户口可迁入养父母家中,并变更姓名,政府不再负担其生活等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人已浏览
440人已浏览
503人已浏览
2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