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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如下处理: ...
⒈建设工程合同提前解除工程已竣工且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⒉已竣工但质量不合格经修复合格的,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后可以请求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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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被法定解除后工程价款是否应当支付,需要看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即比如说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无效合同可以请求支付工程款,具体如下: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可主张工程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一)》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二)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满足一定条件可主张工程款。 1、建设工程未竣工验收,发包人实际使用,可主张工程价款。 2、建设工程因无法继续施工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发包人未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可主张工程价款。 3、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建设工程无法竣工验收,发包人未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的,可主张工程价款。 4、因发包人原因致使工程未完工,发包人应对承包人建设工程价值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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