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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船舶消失(包括船舶解体.船舶沉没)和船舶失踪,船舶所有者应当在船舶消失(包括船舶消失.船舶消失)或船舶消失之日起3个月内持有船舶所有权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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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光船条件租进的船舶,承租人应当自光船租赁合同期满或者光船租赁关系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光船租赁合同、终止光船租赁关系的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以光船条件从境外租进的船舶,还应当提供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经核准后,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注销其在船舶登记簿上的光船租赁登记,收回临时船舶国籍证书,并出具光船租赁登记注销证明书和临时船舶国籍注销证明书。
根据我国法律,下列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登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船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船舶。但该法人注册资本中有外商配资的,中方投资人配资额不得低于50%。(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船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其他应注册的船舶。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登记按有关法规规定处理。
船舶登记有效期一般为5年,但旧运输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船舶强制报废日期;光船租赁船舶国籍证书的有效期与光船租赁期相同。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一年内,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国籍证书和有效船舶技术证书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证书换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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