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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错了可以修改。一方发现合同上的金额记载错误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双方将所有份的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所有修改的地方必须有合同所有方...
合同上的甲方乙方可以手写,并无法律法规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这属于合同当事人自愿选择决定的,手写或者打印都不影响该合同成立有效。该依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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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改正的位置处,加盖的是发证机关的公章,这样是可以的,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不过,这个加盖的公章,一定要把改的地方覆盖上,这样的更改方式是符合法律规定,有效的。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如果乙方既没有签字也没有盖章,一般情况下该合同不成立,也就无效。若乙方没有签字盖章,但已经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主要义务的,并且甲方也接受了乙方履行的义务时,合同是成立的,此时合同一般为有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建议你另起一份合同,以免后续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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