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受托人、托管人违反本办法或者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由中国保监会或者有关监管机构按照各自权限和监管职责给予行政处罚。...
境内受托人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受托管理业务,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受托管理业务申请书;(二)从事受托管理业务的意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委托人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以境外投资的保险资金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担保;(二)从事投机性外汇买卖;(三)洗钱;(四)利用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活动,与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串通获取非法利益;(五)境内外有关法律以及规定禁止的行为。
委托人从事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资产管理体制,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符合《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试行)》的规定;(二)具有较强的投资管理能力、风险评估能力和投资绩效考核能力;(三)有明确的资产配置政策和策略,实行严格的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四)投资管理团队运作行为规范,主管投资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事金融或者其他经济工作10年以上;(五)财务稳健,资信良好,偿付能力充足率和风险监控指标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六)具有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支出属于委托人境外投资结算账户支出范围:(一)划入委托人境内托管账户的资金;(二)购买境外证券资产的资金;(三)支付的有关税费;(四)依法可以划出的其他支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31人已浏览
1,334人已浏览
390人已浏览
1,5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