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mg/l 序号基本控制项目一级标准 A标准B标准 1、化学需氧量(CODcr)5060 2、生化需氧量(BOD 5...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湖泊流域内各类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的统一规划布局,依法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湖泊流域内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污水三级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COD)小于120,生化需氧量(BOD5)小于60,悬浮物(SSS)小于50,动植物油小于20剂小于5。
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超过二百万元。应缴纳排污费按年计算。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超过国家或者省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应缴纳排污费按年计算。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申请进口列入限制进出口目录的放射性同位素,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进口单位已经取得与所从事活动相符的许可证;(二)进口单位具有进口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期满后的处理方案,其中,进口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应当具有原出口方负责回收的承诺文件;(三)进口的放射源应当有明确标号和必要说明文件,其中,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标号应当刻制在放射源本体或者密封包壳体上,Ⅳ类、Ⅴ类放射源的标号应当记录在相应说明文件中;(四)将进口的放射性同位素销售给其他单位使用的,还应当具有与使用单位签订的书面协议以及使用单位取得的许可证复印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770人已浏览
7,139人已浏览
11,056人已浏览
2,5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