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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但死亡赔偿金是否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并不一定按照户口性质计算,若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收入来源于城镇,即可按照城镇标准计算。 2、对于...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交通事故当中以城镇户口计算赔偿的标准为:在城镇居住并生活,主要来源于城镇,这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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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目前要参照死者的户口、被抚养人的情况进行计算。单就死亡赔偿一项,60岁以下的,江苏境内城镇户口的死亡赔偿金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年(1860*20),农村户口的居民人均收入的20年(7357*20),当然目前农村户口与城镇户口的依据也不完全以户口登记为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虽然登记为农村户口,也视同城镇户口予以赔偿:(1)在城镇拥有自有住房的;(2)配偶为城镇居民,且本居住在城镇的;(3)领有工商营业执照,在城镇从事经营活动;(4)在城镇具有稳定的职业,且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5)不再拥有承包土地的;(6)从城镇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退休后回农村居住生活、并定期从单位领取退休工资的;(7)应按城镇标准赔偿的其他情形。
首先,涉嫌交通肇事罪,但是积极赔偿被害人,肯定会对案情有一定影响 其次,对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长期居住、生活在城镇的农村居民的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适用城镇居民的标准。 再次,如果是北京,按照北京的标准,城镇户口55万左右,农村户口35万左右,只能供你参考,这里面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所以具体能得到的赔偿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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