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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受让人而言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2、对债务人而言接到通知后...
1、对受让人而言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2、对债务人而言接到通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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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该通知债务人,如果没有通知的,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可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未通知债务人并不影响该转让在债权人(让与人)和受让人之间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为了逃避债务有限公司转让债权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恶意串通侵犯第三人利益,在法律上,债权转让合同应该无效。为了避免债务人的公司被清空,债权人不仅要通过抵押、质押和财产保全来保证债权的实现,还要密切关注公司的财产变化。当相关公司知道资产出让方负有巨额债务时,仍然低价转让其资产。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债务人转让财产的合同无效。
1、变更法定代表人不能逃避公司债务。 2、即便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也要承担相应的债务。新接手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也不可以以债务不是发生在自己的任期内,而是发生在自己前任的任期以内作为理由,来推卸公司的债务。 3、如果前任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的行为,可以提请董事会、股东会,乃至提请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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