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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格部分)。一、刑事案件嫌疑人、被告辩护人和刑事案件自诉人、受害人代理人的收费标准:(一)调查阶段(包括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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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格部分)。一、刑事案件嫌疑人、被告辩护人和刑事案件自诉人、受害人代理人的收费标准:(一)调查阶段(包括检察自我调查):2000元-20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3000元—30000元/件。(三)审判阶段(一个审级):基层法院一审的案件2000元—20000元/件。中级以上法院(含中级法院)一审的案件5000元—50000元/件。(四)在诉讼阶段提供法律援助和再审辩护:基层法院再审案件2000元-20000元/件。中级以上法院(含中级法院)复审案件5000元-50000元/件。(五)自诉事件代理:2000元-20000元/件。(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部分按本标准收费。民。事部分可按市场调节价酌减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七)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八)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收费标准。(一)与财产关系无关的:2000元-30000元/件,费用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征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目标金额汇率分段累积。收费:目标金额的汇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50-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4%。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为3%。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为2%。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为1%。5000多万元部分0.5%。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三)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本标准酌减收费。(四)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用标准适当减少费用。(5)时间费用:每小时200元-2000元,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在此幅度内约定时间费用的金额,预计费用总时间数结算。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案件的收费标准:按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标准按件收费,即2000元—20000元/件。四、事件审查级别或阶段及其费用说明。(一)诉讼、仲裁等案件的费用是处理案件的审查级别或阶段的费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分为一审,二审,执行,申请再审阶段。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分为申请赔偿阶段,申请复议阶段。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一审,审判二审,申请再审阶段。(二)律师连续办理二个以上(含二个)审级或者阶段的案件,后面审级或者阶段的律师服务费可以酌情减收。(三)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国家赔偿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在本收费标准之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的2倍。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的刑事诉讼案件,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的3倍。(四)对于经济确实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可适当减免律师服务费。需要减免律师服务费的,委托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受理事件的律师签署意见后,向律师事务所主任报告。
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格部分)。一、刑事案件嫌疑人、被告辩护人和刑事案件自诉人、受害人代理人的收费标准:(一)调查阶段(包括检察自我调查):2000元-20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3000元—30000元/件。(三)审判阶段(一个审级):基层法院一审的案件2000元—20000元/件。中级以上法院(含中级法院)一审的案件5000元—50000元/件。(四)在诉讼阶段提供法律援助和再审辩护:基层法院再审案件2000元-20000元/件。中级以上法院(含中级法院)复审案件5000元-50000元/件。(五)自诉事件代理:2000元-20000元/件。(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部分按本标准收费。民。事部分可按市场调节价酌减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七)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八)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收费标准。(一)与财产关系无关的:2000元-30000元/件,费用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征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目标金额汇率分段累积。收费:目标金额的汇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50-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4%。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为3%。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为2%。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为1%。5000多万元部分0.5%。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三)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本标准酌减收费。(四)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用标准适当减少费用。(5)时间费用:每小时200元-2000元,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在此幅度内约定时间费用的金额,预计费用总时间数结算。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案件的收费标准:按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标准按件收费,即2000元—20000元/件。四、事件审查级别或阶段及其费用说明。(一)诉讼、仲裁等案件的费用是处理案件的审查级别或阶段的费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分为一审,二审,执行,申请再审阶段。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分为申请赔偿阶段,申请复议阶段。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一审,审判二审,申请再审阶段。(二)律师连续办理二个以上(含二个)审级或者阶段的案件,后面审级或者阶段的律师服务费可以酌情减收。(三)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国家赔偿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在本收费标准之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的2倍。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的刑事诉讼案件,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的3倍。(四)对于经济确实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可适当减免律师服务费。需要减免律师服务费的,委托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受理事件的律师签署意见后,向律师事务所主任报告。
海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格部分)。一、刑事案件嫌疑人、被告辩护人和刑事案件自诉人、受害人代理人的收费标准:(一)调查阶段(包括检察自我调查):2000元-20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3000元—30000元/件。(三)审判阶段(一个审级):基层法院一审的案件2000元—20000元/件。中级以上法院(含中级法院)一审的案件5000元—50000元/件。(四)在诉讼阶段提供法律援助和再审辩护:基层法院再审案件2000元-20000元/件。中级以上法院(含中级法院)复审案件5000元-50000元/件。(五)自诉事件代理:2000元-20000元/件。(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部分按本标准收费。民。事部分可按市场调节价酌减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七)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标准酌减收费。(八)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收费标准。(一)与财产关系无关的:2000元-30000元/件,费用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征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目标金额汇率分段累积。收费:目标金额的汇率。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50-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4%。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为3%。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为2%。1000-5000万元的部分(含5000万元)为1%。5000多万元部分0.5%。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三)增加反诉的案件,反诉部分可以按本标准酌减收费。(四)发回重审的案件,由原承办律师办理的,可以按原收。费用标准适当减少费用。(5)时间费用:每小时200元-2000元,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在此幅度内约定时间费用的金额,预计费用总时间数结算。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人的案件的收费标准:按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的标准按件收费,即2000元—20000元/件。四、事件审查级别或阶段及其费用说明。(一)诉讼、仲裁等案件的费用是处理案件的审查级别或阶段的费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分为一审,二审,执行,申请再审阶段。申请国家赔偿案件分为申请赔偿阶段,申请复议阶段。刑事案件分为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一审,审判二审,申请再审阶段。(二)律师连续办理二个以上(含二个)审级或者阶段的案件,后面审级或者阶段的律师服务费可以酌情减收。(三)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国家赔偿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在本收费标准之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的2倍。办理重大,复杂,疑难的刑事诉讼案件,最高不得超过本收费标准的3倍。(四)对于经济确实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可适当减免律师服务费。需要减免律师服务费的,委托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受理事件的律师签署意见后,向律师事务所主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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