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保险资金投资境外不动产,按照《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XX有关规定执行,保险资金投资境内和境外的不动产及相关金融产品,投资比例合...
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应当对该产品的合法合规性、基础资产的可靠性和充分性,及投资策略和投资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分析评估。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保险公司、投资机构及专业机构从事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守法的义务。
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和每年3月31日前,向中国XX提交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资总体情况;(二)资本金运用情况;(三)资产管理及运作情况;(四)资产估值;(五)资产风险及质量;(六)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七)中国XX规定的其他审慎性内容。除上述内容外,年度报告还应当说明投资收益及分配、资产认可及偿付能力、投资能力变化等情况,并附经专业机构审计的相关报告。
为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的投资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业务资质;(二)具有完善的治理,市场信誉良好,管理科学高效,投资业绩稳定;(三)具有健全的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且执行有效;(四)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五)管理资产余额不低于50亿元,具有丰富的不动产投资管理和相关经验;(六)拥有不少于15名具有不动产投资和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其中具有5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不少于3名,具有3年以上相关经验的不少于4名;(七)接受中国XX涉及保险资金投资的质询,并报告有关情况;(八)最近三年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九)中国XX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机构,可以为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提供有关专业服务,发起设立或者发行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投资机构向保险资金发起设立或者发行不动产投资计划的规则,由中国XX另行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4人已浏览
2,202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1,2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