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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的立法目的是避免公务员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和权力谋取个人利益。 如果公务员是公司的股东,即使不参与...
一般是不可以的。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属管理性强制性规范,并不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范。但是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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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是不可以投资的,《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2、新颁布的《廉政准则》第一章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从这个条款中可以看出,党员干部不管是否获得报酬,都是不允许搞兼职的。 3、公务员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民事主体,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其所签订的入股协议也是具有效力的,但是又因其的特殊身份,公务员股东不能享有分红或者获得投资报酬的权利。
可以的。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是的,但是要完成股东名册的变更才能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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