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这里说赔偿不合理,应该指赔偿,一般有赔偿。工厂搬迁补偿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拆迁资产补偿;2。生产停业损失补偿;3。拆迁补偿;4。基于搬迁政...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要看具体情况了,如果异地搬迁,员工不愿意跟随,劳动部有个意见可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属于异地搬迁,而且工厂也提供了各方面的便利,司法实践则不支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公司乔迁时,员工不愿意到新厂区工作的,要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置: 1、劳动合同明确商定工作地点的,公司在新厂区提供工作职位的,隶属对劳动合同的变换,应当获到员工的认可。员工分别意的,公司不得强制员工到新厂区工作。这种情况下,公司能够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予以经济赔偿金或者赔偿金。 2、劳动合同无明确商定工作地点的,公司在五公里范围内的新厂区,不隶属跨地区的工作地点调整,员工应当亲人公司的安排。员工不到新厂区工作的,视为员工认可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厂房搬迁离开本地行政管理范围的,劳动者不愿意去的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三)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如果有三年是补偿三个月工资,如果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就是四个月工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9人已浏览
380人已浏览
453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