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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当事人进行夫妻投靠的,投靠人为配偶,并不是其父母,而且其父母已经去世的,户口需要在一定的时限内注销,是不能投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1,首先需要确定遗产范围。 2,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属于妻子,不做继承分割。 3,遗产部分,公婆,子女,妻子四人依法继承。平均分割。 简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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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原则上,死亡赔偿金应当由家庭生活社区的成员共同获得。当事人未要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分割。当事人要求分割的,赔偿协议不明确的,视为权利人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赔偿金之前,应扣除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考虑被抚养人的利益。其余部分应根据与死者的亲密关系、与死者的紧密关系和生活来源进行分配,而不是平等分配。
我国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类: 1、自然血亲的父母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 2、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主要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而公婆与儿媳之间,岳父母与女婿之间,虽然按照父母关系相称,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继承关系中另当别论)。因此,丈夫去世后,妻子不具有对公婆的赡养义务,由其他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我和丈夫原来都是农村,在农村有一套自己的房屋。1996年,我丈夫因病去世。2000年,我与女儿搬出农村,并将户口迁出。近日,我想将原在丈夫名下的农村房屋过户到我与女儿的名下,可是国土局称,我们这种迁出了户口的需要向集体组织交纳一定的土地补偿费,之后才能过户。否则无法办理过户。请问:这样的做法合理吗?1、符合法律规定;2、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3、村民可以使用而不用付使用费;4、但不是本村村民的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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