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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规定有哪些?我国《婚姻法》关于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
申请离婚的法定程序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申请办理离婚证; 2、如果夫妻双方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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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的相关规定有: 1、如果男女双方能够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商的,可以协议离婚; 2、如果男女双方不能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商的,且双方感情破裂的,可以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没有时间规定 条件: 1、当事人至少有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辖区; 2、当事人系合法夫妻(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事馆颁发的结婚证); 3、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有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5、当事人共同到场登记。 须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1、当事人有效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要一致;军人离婚登记须提交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的证明和《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居民身份证》);2、结婚证(结婚证遗失、损毁的应提供原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当事人各提交两张二寸近期同版半身免冠单人证件照片。 程序: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审查——当事人签署离婚协议——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予以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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