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或者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构成开设赌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提供赌博场所,情节严重,涉嫌开设赌场罪。《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参与网络赌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依据: 1、《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场所赌博的,并且有从中营利的,即使未参与赌博,也涉嫌赌博罪。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并从中营利的行为。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2人已浏览
7,546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