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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吸毒贩毒法律规定如下: 一、吸毒行为属于治安案件,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
一、按照《全国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的会议纪要》法【2000】法[2008]324号当中的规定,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其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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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处罚法》及相关规定,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4、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一、按照《全国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的会议纪要》法【2000】法[2008]324号当中的规定,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其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酌情处理;被告人购买了一定数量的毒品后,部分已被其吸食的,应当按能够证明的贩卖数量及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毒的数量,已被吸食部分不计入在内。 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已查获的证据,不能认定非法持有较大数量毒品是为了进行走私、贩卖、运输或者窝藏的毒品犯罪的,才构成本罪。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非法持有毒品是为了进行走私、贩卖、运输、窝藏的毒品犯罪的,则应当定走私、贩卖、运输或者窝藏的毒品罪。 三、在刑法规定的相关罪名当中关于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之间是一个逻辑序列。如果依据侦查机关侦查证据来看,在现有的证据材料范围内无法证明行为主观上有贩卖毒品的故意时,非法持有毒品作为“兜底”的这样一个罪名来教育与惩罚犯罪嫌疑人。反之,则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定罪处罚。也就说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证明标准是相对的较低。处罚也是相对较轻。 四、关于毒品数量的认定。如果行为已经将自己供述的所用来贩卖的毒品吸食的。那么在定罪量刑时,对于吸食的部分不予计算在内。 综上,按照您给我称述的案件事实,应该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犯本罪以违反国家规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在国家严格限制的范围内,运输、携带制造麻醉药品,则属于合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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