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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期限,就其中的土地使用权权限而言,具体的期限根据土地使用用途确定。一般的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为七十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远,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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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城镇住宅房屋产权也分为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具有永久性,没有年限的限制。一般而言,我们在购买房屋,并在房产局登记后,即可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这种权利永久的属于登记者。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的不同用途有不同的年限。如果土地用来居住,则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七十年。如果土地用来发展工业,则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五十年。如果土地用作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则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也为五十年。如果土地用来发展商业、旅游业、娱乐业,则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四十年。如果土地用途为综合类或者其他的,则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也为五十年。因此,城镇住宅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而城镇住宅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却是七十年。
房屋产权期限,就其中的土地使用权权限而言,具体的期限根据土地使用用途确定。一般的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为七十年。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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