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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
1、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责任。即按照约定偿还债务人的债务。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2、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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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担保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保证合同成立;如果保证人既没有与债权人签订保证书,又未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名义签字,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具体细节请咨询专业律师。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没有特别注名的属于一般担保人,他享有先诉抗辩权,就是说权利人在没有向法院起诉前,担保人不承担还款责任;在债务到期后6个月没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担保不在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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