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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移送审核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调查结束的事件,必须明确犯罪事实,证据确实充分,写起诉意见书,将案件的资料和证据一起转移到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9条的规定,无论是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案件还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都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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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后,证据及相关材料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经过一系列侦查活动,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结束侦查,并对案件进行相应处理的诉讼活动。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了以下两种处理:1。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的案件,应当明确犯罪事实,证据真实充分,并写出起诉意见书,与案卷材料、证据一起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二是撤销案件。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刑事处罚不足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应当依法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欧阳律师建议:亲属被刑事拘留后,不要错过37天的最佳救援期,理清法律事实争取撤案。
如果是检察院的自侦案件,引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引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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