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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还未办理离婚登记,可以直接进行更改,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对于单纯的不合理,通过法院得到支持的可能性不大。 2、如果能够证明在订立离...
离婚协议可以更改。双方未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未生效的,由双方协商变更。如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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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管理条例施行后,自愿协议离婚的人数呈上升趋势,经常有人会问是否可以更改离婚协议书,虽然在离婚时一般离婚登记办理人员会对离婚的夫妻提醒:要尽量慎重,在拟定协议时要考虑全面,对孩子扶养权、产权、债权债务等方面都要考虑周到,免得日后后悔。但总有一些离婚当事人,离婚时心情不好、急躁,对有关问题考虑不周全,甚至对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提醒还不耐烦,以致于离婚后又反悔,要求更改协议,这是不可能的。离婚协议在监誓人的监誓下,双方签字或按手印一旦形成,就具备法律效力,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如果想要更改协议,只有两种办法:一是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二是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书并不是在当事人签了字之后就一定会生效,这也是我们需要重点注意的。所以在说到离婚协议书能改吗,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如果是在协议书尚未生效之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话自然是可以修改的。而在生效之后,也是允许变更的,不过此时会有一定的限制,这也是我们需要注意的。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所以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
离婚协议书还能修改,如果当事人还没有在协议书上签字的还可以修改;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在协议离婚一年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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