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离婚后发现儿子不是亲生子女,主张赔偿的方式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抚养费,并要求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失。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夫妻忠...
发现儿子非亲生的,当事人不可以向对方主张赔偿,因为这不是可以主张赔偿的法定情形。在法律上,只有一方当事人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后发现孩子并非亲生,属于夫妻一方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因一方的欺骗行为给另一方造成重大伤害的,另一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抚养费: (1)女方婚前已有第三人的孩子,这种一般是不可以要回抚养费的; (2)女方婚后怀有第三人的孩子,这种是可以主张拿回抚养费的。 3、赠与财产的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因双方血缘关系的误认而产生的赠与行为,属于可以撤销的范畴。即发现孩子非亲生后,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 4、《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可以主张赔偿。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实践中,该种情况主要可能引发如下几个方面的法律问题: 第一,精神损害赔偿。孩子非亲生情况下男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主要发生在两种情况下, 一是发现孩子非亲生从而提起离婚诉讼之时,基于配偶另一方违反忠实义务甚至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的理由以及将他人子女当成自己子女抚养的情感付出和伤害;另一种是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从而提出要求返还抚养费以及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虽然我国《民法典》第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导致离婚的原因中只明确重婚、同居为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理由,但现实中一次婚外性行为也可能导致非婚生子女的出生,但从目前的审判实践来看,在一方无法证明对方同居、重婚的情况下,对配偶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非亲生子女的,法院通常会支持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第二,已支出的孩子抚养费的返还和将来孩子抚养费的承担。对一方要求另一方返还已支出的孩子的抚养费的请求,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返还金额通常为孩子抚养费总额的一半;若离婚后一方有另行支出抚养费的,则根据所支出的抚养费的总额计算。抚养费金额的参照标准可以示孩子抚养费实际支出情况,也可以根据离婚时确定的孩子抚养费的标准等方式进行确定。 第三,赠与子女财产后的撤销赠与。赠与子女的财产中往往争议较大、价值较高是房产,即夫妻购房时直接以子女的名义购房或者房产中添加了子女的名字,而夫妻愿意将财产赠与子女的原因中很大一部分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蹭与发生后,一方发现其与子女之间并不存在血缘关系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方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第四,亲子鉴定及举证责任的分配。孩子非亲生案件男方得以通过法律途径使其权利得到保护的前提是能证明自己与子女不存在血缘关系。但是,在大部分案件中,该种证明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障碍,比如说,孩子与女方在一起生活,女方时刻控制孩子不让孩子配合进行亲子鉴定等。对该问题,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的一方的主张成立。据此,若作为男方能够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亲子关系不存在,而孩子在女方处,女方不配合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直接推定亲子关系不成立。离婚后发现孩子非亲生,无过错方可行使确认非亲子关系、返还所承担抚养费、重新分配财产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权。以上内容由为您整理,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或者解决类似纠纷,欢迎登陆我们的官网进行咨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