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2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
所谓抚养,是指父母对子女的养育和生活上的照料。抚养教育好后代,这不仅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对社会应尽的义务。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应当负担的义务有: (1)保护子女的身体健康; (2)照顾子女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子女财产; (4)为子女利益合理利用和处分其财产; (5)代理子女进行民事活动; (6)代理子女进行诉讼; (7)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父母只对丧失劳动能力、尚在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对于劳动能力正常的子女是没有抚养义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2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