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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该义务是法定的,子女不能将父母是否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作为自己履行赡养父母...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就是长期以来在审理离婚财产的司法实践中经常适用的,即对出轨方采取少分财产的方式,这种理念在老百姓朴素的思想意识和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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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与照顾老人是每个做儿女的应尽的义务。赡养强调的是一种责任和担当,而照顾则更侧重于生活中对老人进行帮助的某些行为举止。正常情况下,你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不能每天都陪在老人身边对其进行照顾,但你绝对不可以逃避物质及经济上的供给。所以,你及你哥对于你母亲的赡养都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男,汉族,19**年6月18日生,xxxx, 被告:xx,男,汉族,xxxx,系原告长子被告:xx,男,汉族,xxx,系原告次子 被告:xxx,男,汉族,xxxx,系原告三子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的赡养费,每月支付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生有三子三女,子女均以成人立户。2008年,原告妻子不幸辞世,因家境贫寒,由几个女儿出钱安葬。此后,原告将主房、承包地留给次子,自己独住小房,由几个女儿接济、生存。长子张慌不但不给一粒粮食,不履行赡养义务,还经常制造家庭矛盾,借故欧打原告。为求家庭安宁,原告一再忍让。2012年3月9日,长子将我的三棵杨树卖掉,因
孙的姐姐和弟弟应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赡养人应当履行经济支持、生活护理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第十二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为患病老年人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孙的姐姐和弟弟应该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不仅要分担医疗费用,还要支付母亲的生活费,而不是以母亲将财产赠与孙为借口拒绝履行义务。孙某母亲有权向子女索要赡养费。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孙的母亲可以提起赡养诉讼,要求两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孙的母亲提起赡养诉讼,应当将包括孙在内的三个子女作为被告起诉法庭,法院将依法判决三个子女各自承担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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