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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积分入学必须满足的条件是: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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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积分入学必须满足的条件是: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2020年度将继续延用关于申请条件“连续居住一年”的补充证明。针对居住证系统内连续居住时间不满一年的流动人口,增设的补充证明途径:申请人居住证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则认定申请人在苏州已连续居住一年时间,符合积分管理申请条件。因此,如果您的首次申领时间超过一年,且同时近一年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保的,是符合积分入学申请基本条件的。如您和配偶都不符合上述基本申请条件,则无法申请积分入学。
根据《2018年闵行区义务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1、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持有限期内上海市且在闵行区租房居住的,统筹安排民办随迁子女学校,不符合对口公办就近入学条件。 2、“五年一门户”政策是指: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办理条件流动人口离开所在地到居住半年以上,并同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办理材料本人、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材料说明:包括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明文件、或者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包括工商营业、、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办理流程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办理时限及费用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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