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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派出所接到报案,经查证属实的,应该立即备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
盗窃案件只要确定有犯罪事实,就可以立案。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等行政执法机关根据各自的管辖范围,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自诉人起诉等材料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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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是一年,不可以延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价格事务所应当在接受估价委托之日起七日内作出盗窃物品估价鉴定结论。根据国家计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办理盗窃案件中,对赃物应当估价的,应当委托各级物价部门设立的价格事务所进行估价。价格事务所接到委托评估书后,应当交由具有评估该项赃物权的人进行评估,并在接受估价委托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结论;另有约定的,在约定期限内作出。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第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各自管辖的刑事案件,对于价格不明或者价格难以确定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需要估价的,应当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估价。案件移送时,应当附有《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结论书》。第十二条价格事务所应当在接受估价委托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鉴定结论;另有约定的,在约定期限内作出。
1、我国目前的刑事记录是保留终身的,没有说多少年就可以撤销。 2、案底不管过多久都不能够被消除,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的话,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犯罪的记录进行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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