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抽逃出资罪追诉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
概念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构成本罪,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②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1、《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第四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再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1、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股东虚假出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占其应邀出资额的60%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占其应邀出资额的30%以上的;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占其实缴出资额的60%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额在30万元以上,占其实缴出资额的30%以上的;3、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4、虽然不符合上述数额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不能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到行政处罚的;第四条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1、我国刑法第159条作出了规定,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指领取营业执照之日)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2、《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对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进行了细化,规定了两种情形予以追诉,即: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B、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C、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D、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3、根据刑法第159条规定,犯本罪的,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投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金; 5、针对本案存在的法律风险,建议尽快补足注册资金金额,如果没有对他人造成直接的重大损害,通常不会给予你抽逃资金的刑事追究的; 6、案情中你称实际上已投入了上百万,要设法补充证据,对转走款项问题要在财务及手续等问题上做出合理解释认定,建议聘请会计师完善账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