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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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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生孩子的情况下,每次生孩子,增加产假15天。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给予20~30天的产假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以上的产假90天。产假到期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到两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1、京口交警大队便民服务点。地址:京口区万古一人路71-1号。电话:0511-8441755。2、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队润州大队一中队。地址:电路交通警察监视所(大润发超市斜对面)。电话:0511-8895750。3、政务服务中心的事务所。地址: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楼一楼管理服务窗口。电话:0511-88957945。4、镇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镇江市丹徒区金润街428号。电话:0511-889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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