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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选举权,在直接选举中,因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检察院或者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
《选举法》对监视居住的条件没有规定。但是根据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第71条当中,对于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是有非常确切的规定的,首先患有严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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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 (1)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2)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 (3)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正在受拘留处罚的。 据此,服刑人员是否享有选举权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在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就不享有选举权;如果没有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则享有选举权。被羁押人员享有选举权,但又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是否能 够行使这项权利。因危害国家安全或其他严重刑事引诉、审判的,经司法机关决定,羁押期间停止行使_关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的,则可以行使这项权员和受拘留处罚的人员则仍然享有选举权。以上所由选举委员会和执行监禁、羁押、拘留或者劳动定,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或者委托有选举权的为投票。被判处拘役、受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白1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监视居住的人有选举权吗的内容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了,感谢您对我的信任
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规定,无被选举权有如下几种: 1、未满18周岁的没有被选举权; 2、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被羁押、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正在被劳动教养、正在受拘留处罚的选民,如果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日及其后其人身自由不能恢复,则停止行使被选举权。 3、常年外出的村民,村民委员会应当事先发出通知,在选举日前不能回村参加选举,又没有委托其他选民代为行使选举权的,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总数以内。“常年外出”指离开本村在外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但住院治病的除外。(即不是本村选民,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除具有选民资格,由于婚姻、家庭等关系住进本村超过6个月,承担村民义务,其户口尚未迁入的外,其他户口不在本村的人员一律不予登记。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所谓“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的合法住所。所谓“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所谓正当理由,是指被监视居住人有治病、奔丧等正当事由。公安司法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这里的他人是指与被监视居住人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律师以外的人。被监视居住人如果要会见他人,必须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方能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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