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破产案件受理后,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
破产案件受理后,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破产案件受理后,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债权申报的手续如下: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连带责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3、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破产案件受理后,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债权申报的手续如下: 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连带责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3、债权人虽未在法定期间申报债权,但有《》第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负责审查其申报的债权,并由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同意该债权人,参加破产财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是: 1、债权申报。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且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申报期间。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应指定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同时应于30日内在国家、地方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债权申报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 3、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可以是个人主体也可以是法人主体。 4、申报债权的分类。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9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担保。 5、职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之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无需申报,由破产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列出清单并进行公示。职工对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可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债权登记。《企业破产法》第57条“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