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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破场清偿顺序是首先要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清偿职工工资、保险和相应的补偿金;其次要清偿需要缴纳的税费;之后再清偿有担保的债务;最...
房地产破产的清偿顺序是: 1、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然后支付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 3、再偿还欠缴的社保费用和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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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顺序:担保债权——破产费用——共益债权——职工费用及保险——所欠税金——普通破产债权——优先股——普通股。注意担保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如果担保物变卖以后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未清偿部分可以列入破产债权继续要求清偿。担保债权后面的,从破产费用至普通破产债权,都属于破产债权。你可以对山林实施财产保全,要求对方还钱,否则你可以要求对山林进行处理以偿还你的欠款。
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为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次清偿欠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经济补偿、所欠税款、普通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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