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协议优先。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女方、子女利益,考虑财产...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见。属于非法同居的,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随着社会的发展同居财产分割如何定性、道德观念的变化和民众思想观念的开放,同居现象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社会生活中。当解除同居关系时,当事人会不可避免的涉及对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财产的分割问题。 1.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双方对财产的取得均有贡献,该财产应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
怎么分割财产:一、一般的1、双方不以夫妻名义——恋爱或者性伙伴关系。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一是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的,这种同居解除时,因双方形成了,按处理。二是没有形成事实婚姻,同居关系解除时,按照第1种情况处理。二、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根据《》解释(一)第十五条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该情形明显与第一种不同。
同居财产分割的处理原则是: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应当向法院起诉。共同财产按比例分割;共同财产的,法院分割女性,支付更多的一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3人已浏览
243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