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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受贿故意,收到他人贿赂后立即上交,则不构成犯罪。如果有受贿故意,受贿后因害怕受到刑事追究而在案发前上交,则仍构成犯罪,但退赃可从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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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的区别(逃逸致人死亡)与罪的区别是:行为人在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定罪处罚。区别要点:交通肇事罪(逃逸致人死亡)仅有消极的不救助行为;而故意杀人或伤害罪行为。 (1)有积极行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①隐藏或者②遗弃; (2)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因为遗弃、隐藏,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注意,对这种情形在不能证实具有直接故意的情况下,如果事实上没有发生“死亡或残疾”结果的,不应按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未遂罪处罚。与的区别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要点是,如果故意使用驾车撞人的方法,在公共场所故意撞死撞伤多人的,应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另外,故意使用驾车的方式杀害、伤害特定人的,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与其他的区别要点是认定责任的依据是否“交通管理法规”。厂矿企业的专用机动车辆、施工车辆以及军队的军用车辆等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因为违反交通规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是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外,非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第135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以及第436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从以下四个方面来分析: 1、主体方面: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2、犯罪客体:交通运输安全,造成了公共财产与私人财产的广泛破坏; 3、犯罪主观方面:在犯罪时主观心态上表现为过失。 4、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有人认为,交通肇事罪中因为有法定的告知义务,所以,即使行为人不逃逸,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事故的经过,也不能认定为自首。只能在量刑时作为一种酌情从轻情节予以考虑。 首先一般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刑法所规定的自首情节是有所不同的。对于交通肇事在没有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以按一般法规规定认为是一种法定告知义务。但当交通肇事一旦构成犯罪,这种法定告知义务的性质即有所改变,就应以刑法的原则予以确定,而不能再以一般的法定告知义务的性质予以考虑。如果这样,就会剥夺被告人的从轻情节。 其次,酌情从轻与自首从轻两者之间是有所区别的: ①酌情从轻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由法官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自由掌握的。而自首,则是刑法规定的一种法定从轻情节,确认了这一情节、被告人的刑罚才能得以从轻,法律的内涵才得以具体体现。 ②酌情从轻与自首从轻两者的法律意义不同。酌情从轻是法官视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予以考虑的情节,而自首,则是刑法规定的一种从轻处罚情节,两者在法律意义上是有着根本的区别的。 ③酌情从轻与自首对被告人心理影响有着很大的区别。酌情从轻,从法律的角度看,没有对被告人正式确认法定的从轻情节,致使被告人心理不平衡,而自首,则是一个名正言顺的法定从轻情节,认定了这一情节,被告人心里就不会再产生异议,从而形成法律规定与被告人心理的一种吻合性。 最后,主张交通肇事罪中逃逸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不认定为自首情节是缺乏法律依据的。首先,刑法与一般的法律法规有所区别。刑法中的规定只针对已犯罪的被告人,也就是对一切犯罪行为具有约束力,而一般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能代替刑法的规定。同时,一般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是一种普遍性的,而刑法则仅约束犯罪行为。刑法并没有对交通肇事罪规定可以免除自首情节。其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告知义务,是仅针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的一种责任义务,它不能否定刑法所规定的自首情节,也不能代替刑法所规定的自首情节。最后,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交通肇事罪可以不认定自首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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