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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
在规范性文件中设定行政处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所设定的行政处罚无效,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哪些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哪些行政处罚种类,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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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章可以设定() A、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B、没收非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C、警告和一定数量罚款的处罚 D、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答案:C解析:依据为《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和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范围内进行具体规定。1、国务院部、委员会、国务院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或在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警告或者国务院规定限额内的罚款。2、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作出具体的行政处罚规定,和在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警告或者省级大会常会规定限额范围内的罚款。
在行政诉讼中,法院适用规范性文件的方法: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但规章仅作为参考;地方法规仅适用于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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