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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所得税额=应缴所得税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正确计算应纳税的前...
1、次计算器适用于单人次个税计算。 2、“含税“表示个人所得税税款由纳税人自行负担,“不含税”表示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他人(单位)代付。 3、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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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检查后,需要进行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就增值税检查中涉及增值税补退税金,在“增值税检查调账通知书”中逐笔进行调整,作为企业调整账户的依据。一般需调整的常用分录有: (1)对纳税人因发出货物、价外收费、残料收入、“三包”收入(应按修理修配申报)等应作销售而未作销售导致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收账款(库存现金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对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应税项目等而少记销项税额的调整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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