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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只是违法,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恶意拖欠工资,可以认定为恶意拖欠薪资...
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有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照应付额度50——100%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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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的确是件很棘手的事情,希望我的建议能帮助到您。 1、在解决拖欠工资过程中一定要留有证据,比如合同、拖欠工资证明,可以身所在地的工会部门请求帮助; 2、可以向本地劳动监察部门提出仲裁,请求帮助; 3、如果是建筑、房地产企业拖欠的,也可以向当地的建设局请求帮助,建设局都设有清欠办; 4、可以向当地提出上诉,这种方法可能比较慢; 5、可以向当地信访部门进行信访或上访,人多时一定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不可以用一种违法来对抗另一种违法。欠工资不给,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
1、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 2、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去投诉。 3、可以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去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收到传票,就会与劳动者协商解决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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