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酒驾是否属于起诉范畴或免于起诉问题

2024-11-10
"免于起诉"是指在司法程序中,虽然被告人已经构成了犯罪,但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无需对其施加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检察机关采取的一种决定形式,用来宣布对被告人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那些因醉酒驾车而触犯刑法、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来说,他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如果这些被告人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条件,就有可能获得免于起诉的宽大待遇:首先,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造成的社会危害性较小,以至于无法被视为犯罪行为的话;其次,如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再次,如果被告人已经死亡;最后,如果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告人的行为可以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包括: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这些被告人的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法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