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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启动再审程序,争取是可以的,但结果如何看犯罪情节等考虑望采纳...
哪有这样的判决,三年就是三年,上诉不加刑检察院抗诉的外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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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符合缓刑条件有希望在二审能改缓刑。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判缓的可能性不大,维持的可能性倒很大。
1、根据刑事诉讼法上诉不加刑原则,只要是被告人提出的上诉,没有特殊原因,不会加刑的。2、上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果认定的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3、因检察院提起抗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扩展资料:有权提出上诉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指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缓刑的适用条件一般有:1、过失犯罪相对于故意犯罪要优先考虑;因为过失犯罪的罪过小,主观恶性不深,再犯可能性很小,可以优先考虑。2、少年犯相对于成年人犯罪要优先考虑;少年犯多受社会不良影响和诱惑走上犯罪,多是偶犯,且可塑性强,易于改造,应以教育为主。3、轻微性质的犯罪相对于严重性质的犯罪优先考虑;比如相同条件下故意伤害要优先于故意杀人考虑,强制侮辱妇女要优先于强奸罪考虑等。4、从犯、胁从犯相对于主犯优先考虑。5、中止犯、预备犯、未遂犯相对于既遂犯要优先考虑。6、积极赔偿的相对于消极赔偿的要优先考虑。7、刑事诉讼一开始就认罪并始终认罪的相对于时供时翻的优先考虑。(当然这种情况是指庭审都认罪,如果庭审时不认罪则不适用缓刑。)这实际是反映一个人的悔罪心理和态度。如在英国,被告作出的认罪越早,量刑折扣的幅度也越大。8、自首立功的相对于被迫认罪的要优先考虑。9、无前科的相对于有前科的要优先考虑。10、社会影响小的案件相对于社会影响大的要优先考虑。11、行为人犯数罪时一般不要适用缓刑。因为行为人犯数罪说明他是连续犯罪,主观恶性大,再犯可能性大,难以保证他不再继续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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