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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方负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房屋的义务,合同约定的条件一方面包括房屋的状况,应符合租赁用途;另一方面应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二、出租方...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 1、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写明住房具体情况 3、合同要写明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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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的,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房屋交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张对出租房屋享有权利而导致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义务。5、出租方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担保义务。出租房屋安全担保义务是指出租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出租房屋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6、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1)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2)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A、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腾房;B、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逾期腾房的,出租人有权请求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
一、出租方负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交付房屋的义务,合同约定的条件一方面包括房屋的状况,应符合租赁用途;另一方面应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二、出租方负有按照合同约定修缮房屋及保障房屋设施正常使用的义务。房屋的修缮及于房屋的附属设施。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修缮义务,影响承租方使用房屋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三、出租方负有就租赁房屋所得依法纳税的义务;四、出租方享有收取房租的权利;五、出租方享有审查批准承租方对房屋装修改造方案权利;六、出租方享有租赁合同到期或终止后收回房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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