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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对《征收补偿协议》履行、或协议无效方面有争议打官司属于民事诉讼,打这民事性质的官司主要是政府违约不履行协议,或你对协议有重大误解而签了...
签订房屋补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协议没有违法内容,不是以胁迫、欺诈的方式签的字,当事人对协议内容没有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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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政府在组织征收集体土地签订协议时,往往是和村委会或者是村民小组签订协议,而不需要承包户签字。
集体土地上宅基地房屋征收拆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宅基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即具体的宅基地征收补偿标准还需根据地域的划分参见各地方的立法。当地政府会l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全国并没有全国的统一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保障居民的生活会平不降低。特别提醒:如果认为补偿不合理,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如有疑惑请致电咨询律师做进一步解答。
1.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2.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3.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4.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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