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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母和养子女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依照法律程序成立的一种收养关系,他们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都是从此而来,因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一经依法...
1、继子女受继父母的并已经成年独立生活,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一般不能自然解除,即使和继父母的那方生父母死亡或者继父(母)和生(父)母的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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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但是,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又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呢这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我国《收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为此,根据这一规定,如果你弟弟是在未成年时解除了与王某的收养关系,那么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自行恢复,则有权继承生母的遗产。如果是在成年后解除与王某的收养关系,并通过协商恢复了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有权继承生母的遗产,但没有通过协商恢复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不能继承遗产。
养子女如有尽到赡养义务,是享有继承权的。
父母子女的这个关系除了是基于血缘关系的这个自然血亲以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的一个叫逆制血亲关系,即通过收养关系建立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也就是说通过这个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养子女便取得了与婚生子女同等的一个法律地位,那么他就有权继承养父母的一个遗产。当然通过这个再婚的这个继子女其实跟这个也是一样的。那么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的这个规定,当继承发生的时候,那么首先看他有没有遗嘱,如果有遗嘱的话就按照来进行继承,那么这个要完全遵照被继承人自身的一个意思表示了,就是遗嘱是怎么安排的,就怎么样去继承。那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将按照这个法定继承来进行。那么他是首先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人,可以继承这样的一个被继承人的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就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那么这里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当然也包括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一个继子女。所以在这里面可以看出,养子女是有权利继承养父母的一个遗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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