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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1)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2)动产抵押业务;(3)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4)发放信用贷...
典当行经营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应当和当户依法到有关部门先行办理抵押登记,再办理抵押典当手续。典当行经营机动车质押典当业务,应当到车辆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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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当行在开展动产质押典当时,除了把握当标环节外,还需注意以下环节: (1)当户证件要检验。当户凭有效证件典当,是典当的必要法定程序之一。 (2)接收当物要慎重。当物作为典当行实现债权的担保,应当慎重接收。 (3)价格评估要合理。对当物进行评估是典当行向当户发放当金的基础和前提。 (4)当金数额要恰当。当金数额一般是按当物做人数额的折当率放发。 (5)典当期限要选定。典当期限是典当行允许当户使用当金的时间。 (6)息费标准要依法。典当行收取当金的利息和综合费用,是典当行收的主要来源。典当行要依法执行当金利率,合理确定月综合费率。 (7)当物保管要妥善。妥善保管当物是典当行的法定义务。 (8)绝当处理要及时。绝当处理是典当行在绝当行为发生后,对绝当当物进行变现受偿的过程。
房地产典当是房地产权利特有的一种流通方式,它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出典人在一定期限内,将其所有的房地产,以一定典价将权利过渡给他人承典人的行为。房地产设典的权利为房屋所有权。设典时,承典人可以占有、使用房屋;也可以行为上不占有、使用该房屋,但有权将出典的房屋出租或将房屋典权转让。设典时,一般应明确典期,出典人应在典期届满时交还典价和相应利息从约定而赎回出典的房屋,也可以双方约定,由承典人补足典房的差额而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房屋典当指承典人支付一定的典金,占有出典的房屋,并进行使用、收益,典期届满时,由出典人偿还典金赎回出典房屋的法律行为。房地产典当操作程序一、查验房地产产权证。当户典当房地产需向典当行提交的有关权利文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发票、契税证、房屋所有人户口簿上年满18周岁以上居住人的身份证及同意典当的证明、房屋产权人夫妻身份证明等。二、实地勘察。到房屋所在地察看房屋新旧、朝向、房型等,并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记载相核对,核实屋主及居住地的真实性。三、估价。根据房屋的新旧程度、区域地段、同类市价等综合因素进行估价,或者请专业房地产估价事务所估价,以确定房屋的现行价值。四、确定当金及综合费率。房屋典当相对期限较长,确定折当比例和利率、费率标准应充分与当户协商。五、签订房地产典当合同。以抵押形式办理典当的,要签订主合同(借款合同或当票)和抵押合同。六、办理登记。抵押合同签订后,要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他项权利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书。七、收存证件,发放当金。他项权证及相关资料应由典当行保存,本公司拿到他项权证后,支付当金。八、还款注销登记。到期借款人清偿当金本息和费用后,双方向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注销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回原证交还当户本人。
1、确定总量。商务部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各地相应经济指标等确定调控总量和材料上报时间。 2、接收材料。申请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3、商务部审查。商务部组织成立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 4、办理批件。根据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会议纪要,对于符合要求的设立申请,商务部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予核准的,通知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并说明理由。 5、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初审后,向市(地)级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上述批件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办执照: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典当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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