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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债务人是否有义务偿还债务?

2024-11-27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公司作为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民事主体,其所负之债应当由公司的财力资源来予以偿还,而法定代表人通常并不需为此负责。 其次,如果该法定代表人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并且存在利用其法定代表人身份逃避公司债务行为的话,那么该法定代表人将有义务对公司的欠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另外,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如果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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