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驾驶证审验等方面有诸多便民举措。1月24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在一个记分周...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驾驶证审验等方面有诸多便民举措。1月24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在一个记分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六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查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和事故处理、身体条件、违法得分和满12分后参加学习教育等情况。大型公共汽车、牵引车、城市公共汽车、中型公共汽车、大型卡车驾驶员有违法得分,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辆驾驶员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执照的,接受审查时应参加3小时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紧急处理等知识学习,接受交通事故案例的警告教育。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驾驶员的交通违章和事故处理、身体状况、违章评分和12分后的学习教育进行检查。大型公交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公交车、大型卡车驾驶员有违法评分,小型汽车、摩托车驾驶员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责任不吊销驾照,应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知识学习不少于3小时,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件警告教育。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4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694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