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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
资产评估的立项审批和评估结果确认一般应按本细则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规定办理。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时,也可以委托国有资产占有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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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关于评估,是你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评估。也可以由你与开发商共同商定共同选择同一家专业鉴定评估机构进行; 2、对于你要求赔偿的损失包括:货损、误工费、鉴定评估费用、找开发商解决问题花销的合理费用、营业损失、装修损失以及被水泡后形成的其他损失等。 但是营业损失和员工工资这一项较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这是一种期待利益,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应当赔偿的是实际损失,因此,建议你将营业损失计算至误工损失部分一起,也就是耽误的时间的损失,参照你经营期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但是这个每天的营业额以及开出的发票或者销售凭证这是计算你误工损失的依据,因此,你应当具体收集这些证据; 3、如果进行评估,那么你可以要求按照相同地段、销售相类似的商品的商铺进行参照,但是评估肯定是有出入的,建议你也不要太较真; 4、建议你准备各种能够证明你损失的证据,以及相关的证人,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你立案后举证期限届满10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一定不要过了期限,到时候引起自己的被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不成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据此,建议你去拆迁主管部门详询工作政策。如有后续问题,建议你直接来电详细说明。S
第四条从事房屋拆迁的评估机构须是具备房地产评估资质,并经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定、公布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第五条房屋拆迁补偿评估包括对被拆迁房屋的分类评估与分户评估。分类评估是指对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根据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等因素进行分类,评估出各类房屋的市场平均价格。分户评估是指根据被拆迁房屋区位、用途、建筑结构,结合该户房屋建筑面积、楼层、朝向、新旧程度等因素,评估出该户房屋的市场价值。第六条安置房屋的价格评估,属于集中成片安置的住房,由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分类评估的机构进行分类评估,不作分户评估。属于非住宅房屋和零星安置的住房,由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分户评估的机构进行评估;未进行分户评估的,由原进行分类评估的机构评估。第七条因特殊原因确需实行过渡安置的,应当征得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安置房屋价格可在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评估确定,但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拆迁协议按期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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